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及代碼:煙台大學,11066。
第四條學校地址: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
第五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煙台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我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及規定,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5-6901747)。
第四章 錄取
第九條 2022年本科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由學校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計劃和專業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條 外語語種要求
1.外語類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
2.輪機工程、航海技術等航海類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及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3.其他專業語種不限。因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新生入學後,其它小語種考生須改學英語。
第十一條 男女比例要求
1.輪機工程專業、航海技術專業在山東省招收一定比例女生,其餘省份計劃均隻招收男生,具體招生計劃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執行。
2.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各專業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報考航海類專業的考生還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行業標準》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相關文件中海船船員體檢的要求。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錄取批次: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2.投檔原則: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錄取批次的投檔原則為準。
3.普通文理類專業錄取原則:對於達到錄取資格的進檔考生,在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照“專業清”原則依據投檔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當某考生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當某考生所有專業誌願均不能滿足,且錄取額滿無法調劑時,將予以退檔;對不符合國家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資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規定了位次確定原則,從其規定;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4.內蒙古自治區采取“招生計劃1:1範圍內按專業誌願排隊錄取”。
5.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市,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相關文件規定錄取。在按照專業組進行投檔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按照“專業清”的原則依據投檔成績確定錄取專業。
6.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音樂學、舞蹈編導專業
進檔考生須符合我校各專業(方向)對招生項目的要求。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山東省: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其他省份: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2)環境設計專業
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份專業統考成績。山東省: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其他省份: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7.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休閑體育專業按進檔考生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運動訓練專業招生錄取工作按照上級文件規定和學校相關招生簡章執行。
8.外語類、中外合作辦學類相關專業錄取要求:報考外語類和中外合作辦學類相關專業考生除投檔成績外,同時參考英語單科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外語成績,擇優錄取。
9.建築學專業、城鄉規劃專業要求考生具備一定的美術基礎,建議沒有美術基礎的考生慎重報考。
10.對享受加分照顧政策的考生,我校認可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成績。
第五章 收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六條 學曆、學位證書名稱和種類:按照國家規定,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煙台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曆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學曆、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煙台大學”。
第十七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全麵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區別情況予以處理。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有關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相關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之外的任何費用。對以煙台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煙台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招生谘詢聯係方式
谘詢電話:0535-6902653
聯係地址:山東省煙台市萊山區清泉路30號,煙台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64005
E_mail:ytuzsb@ytu.edu.cn
我向海而生 你為夢而來
歡迎報考煙台大學
期待與你們在這裏相遇
開啟一段全新的故事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