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的重要途徑,複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安全、公平、科學地開展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根據《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1〕2號)、教育部《關於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等文件精神及上級部門關於複試錄取工作的部署,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全麵衡量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堅持“堅定信心、同舟共濟、科學防治、精準施策”總要求,將考生和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則。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製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科學選拔的原則。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保證錄取考生的質量。
(五)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與職責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以下簡稱“學校領導小組”,要以較高的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做好學校疫情防控與招生複試工作。學校主要負責同誌是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
學校領導小組具體審定各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指導學院開展複試各項工作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調配招生名額,審核學院上報的建議錄取名單,調查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等;組織成立學校複試工作監督組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監督組成員由校紀委辦和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學院的複試工作進行監督。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複試工作的具體指導。
(二)學校招生複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
根據上級要求及疫情防控需要,組織成立由分管校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複試錄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指導做好研究生複試錄取工作中突發情況的處理與處置,切實保障複試工作安全有序。
(三)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以下簡稱“學院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籌做好學院疫情防控與招生複試工作,要充分考慮各方麵情況和因素,舉全院之力確保各項工作統籌謀劃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有序推進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複試工作萬無一失。各學院主要負責同誌是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誌是直接責任人。主要負責同誌對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應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
學院領導小組要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監督小組和技術小組。工作小組組長由主持學院行政工作的院長(或副院長)擔任。監督小組組長由學院黨委主要負責人擔任,原則上由書記擔任。技術小組組長由分管副院長擔任,副組長由技術負責人擔任。研究生秘書一般擔任工作小組秘書。
1.工作小組職責
(1)製定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工作小組負責製訂學院複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複試細則”),複試細則要明確以下內容:采用遠程網絡複試方式;組織保障和工作職責;複試分數線;各專業招生計劃和導師名單;複試比例和複試人選(調劑基本要求);複試考核內容和要求;在線複試技術要求(平台、設備、環境和布置等要求);在線複試考場規則;在線複試工作流程;在線複試具體流程(平台學習、資格審核、在線複試時間和要求等);錄取辦法(總成績計算方式、擬錄取規則和不予錄取情況);考生谘詢及申訴渠道(包括聯係部門、電子郵件、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具體規定。學院複試細則須上報學校審核備案,複試前向社會公布並組織實施。未經備案同意,不得公布執行。
工作小組要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複試工作。要合理確定複試小組分組方案,並保障執行標準原則上應統一;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麵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對遠程複試的考查特點、提問技巧、能力考查等進行業務總結並對相關人員進行指導,保證複試質量;要充分發揮和規範導師作用,明確招生導師在複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要求;要明確參加研究生招生複試既是每位導師的權利也是每位導師應盡的義務,各位導師應自覺接受學院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招生複試工作。
(2)製定考試工作方案
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麵考查。應盡可能采用綜合性、開放性的能力型試題。複試試題及其評分參考在啟用前均係國家機密材料,相關工作須按國家教育考試和學校要求執行,要精心組織、規範操作,試題要有專櫃存放、鑰匙要有專人(2人)保管,責任到人。所有涉密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落實保密責任,維護教育的公平公正。
預判在線複試的全流程問題,製定工作方案和突發預案,做好考前全流程預演;平穩有序、科學合理地組織各複試小組進行在線複試工作;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做好複試材料(包括複試小組工作現場和網絡遠程複試錄音錄像等)的歸檔工作,複試考生的複試材料保留3年;配合學校、學院處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問題等。
(3)嚴格複試過程管理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規範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複試公平公正。考前,要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曆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考中,要采取“一平台”(進行遠程複試原則上統一複試平台)、“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複試試題)等方式,加強複試過程監管,嚴防作弊。
(4)確立複試小組成員及其工作基本規範
每個複試小組一般不少於5人(單數),成員應由具備高級職稱的在職導師(原則上不少於3人,其中一位擔任組長)或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擔任,其中英語聽力、口語能力較強的教師不少於1人,實行組長負責製。複試小組設專職秘書(助理)1人,負責考生資格審查及身份識別、在線複試協助、文字記錄、全程錄音錄像、材料整理及聯絡等工作(複試考生人數較多的,可增設專職秘書1人)。
不得提前公布複試小組成員名單,複試小組成員不得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離場,不得攜帶通訊工具(秘書可作為聯絡人),不得做與複試無關的事。複試小組全部成員在場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複試工作。
複試小組應提前準備好備用線上麵試材料紙質版,以應對麵試時的突發情況,此類材料由複試小組組長隨機抽取,考生在線應答。
複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複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評分記錄表》和《招生複試情況表》須報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
同一學院、同一專業各複試小組,須保證複試方式、麵試難易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保證複試程序、內容對所有考生公平、公正。複試過程應作詳細記錄,如實填寫評語。
複試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因素引起的突發情況,變更複試方式,須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複試結束後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備案。
複試小組應按時完成複試工作,上報“工作小組”複試成績。
2.監督小組職責
監督疫情防護工作和學院複試過程,公布本單位監督舉報電話、電子信箱,接受考生舉報及複議申請。
3.技術小組職責
複試前,對複試平台使用進行調試和培訓,做好複試小組成員及考生複試平台使用和流程指導工作,並及時解決複試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三、複試工作
(一)招生計劃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計劃和有關要求,結合學科發展和培養質量等因素,分配各學院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各學院公布各專業招生人數,按公布計劃數執行;按方向擬錄取的專業,須公布分方向招生計劃,計劃使用可在本專業計劃內調整。學術型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學位使用,但專業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型專業使用。全日製招生計劃與非全日製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二)複試分數線
我校地處一類地區,執行教育部一區全國統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的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確定各專業的複試分數線。具體劃線專業和複試分數線詳見招生學院網站。
(三)複試時間
第一誌願考生複試時間原則上安排在3月27日前完成,調劑考生複試時間另行通知。由各招生學院向考生公布複試時間。
(四)複試方式及要求
複試采取網絡遠程複試方式,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複試筆試部分,其考核相關內容將通過麵試進行考察。複試采用主平台和備用平台。主平台使用學信網“招生遠程麵試係統”,備用平台使用“騰訊會議”。參加遠程複試考核前,考生應根據《蘇州科技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須知》,確保相關軟硬件符合遠程考核條件,反複檢查電子設備網絡並確保暢通,關閉任何有可能影響網絡考核全過程的應用程序,合理操作,同時保持緊急聯係手機通話暢通。在網絡考核過程中出現意外情況時,應立即與工作人員聯係處理。網絡考核過程中,因設備、網絡故障等非因考生本人原因導致考核無法繼續進行的,由學校重新組織考核。
複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國家級考試,按照相關保密管理規定,任何人員(含考生)和機構(學校授權除外)不得對複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截屏或者網絡直播,不得傳播試題等複試內容,否則將依據相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複試人選
1.複試比例
複試采取差額形式,複試人數一般不低於擬錄取人數(即招生規模)的120%。
2.第一誌願複試人選
達到我校複試分數線要求的第一誌願考生均可參加複試。複試名單由各招生學院在本院網站公布。
3.破格複試人選
我校今年不進行破格複試。
4.調劑複試人選
對第一誌願上線生源相對不足的專業,按照調劑工作辦法進行調劑。調劑基本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學業水平:取得符合報考條件的最後學曆的學習形式為普通全日製(大學本科畢業生或應屆本科畢業生)。
(3)專業要求:調入專業與第一誌願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個學科門類內進行調劑。
第一誌願報考學術學位類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專業學位類,但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學位類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學術學位類;第一誌願報考全日製或非全日製專業的在職定向考生可調劑到非全日製專業,但第一誌願報考非全日製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全日製專業。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初試科目參照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http://yjsb.usts.edu.cn/info/1048/3259.htm。
(5)初試成績:符合第一誌願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2022年國家分數線。部分專業須滿足所在學院公布的專業分數要求。
(6)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到我校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國家分數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學院提出的其他調劑要求。
(9)其他:調劑考生須保證學籍、學曆等資格審核信息的真實準確,若出現學籍學曆等相關問題導致不能錄取,將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調劑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係統”(下稱“調劑服務係統”)進行調劑誌願填報,否則無效。非全日製在職定向考生須在複試前提交在職定向證明材料。
調劑程序:
①係統填報誌願。符合調劑要求的考生請在學院各專業規定的調劑係統開放時間內直接登陸調劑服務係統:https://yz.chsi.com.cn/yztj,填報調劑誌願;
注:同一代碼專業各方向,學習形式發生變更,從全日製調劑至非全日製(隻接受在職定向考生),須經過“調劑服務係統”填報。
②接收複試通知。我校將按照教育部及學校複試工作相關要求確定調劑考生人選,並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係統”發送複試通知,請調劑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上網接收複試通知;
③確認“待錄取”。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調劑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研招網確認“待錄取”,確認錄取後不得更改。未按要求確認“待錄取”,可視為自動放棄。
5.複試加分項目
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誌願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後,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符合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於規定時間前向研招辦提出書麵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我校將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審核無誤後予以加分。若加分後,仍未達到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則無須提交上述材料。
(六)複試資格審查
複試前,必須對參加複試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各學院複試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須指派專人負責。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職責:
1.對照《複試資格審查承諾書》,審查和核驗考生提供的以下電子版材料:
(1)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麵;
(2)有效學生證(應屆生,注冊完整,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曆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3)畢業證書(往屆生,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士學位證書(往屆生,非必需);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生,學信網下載)、《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往屆生,學信網下載);
(5)在錄取當年入學之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官方開具的自考成績單或在讀證明);
(6)境外學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7)對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符合加分項目的考生,還須持有服役部隊簽發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符合其他加分項目的考生須提交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8)定向培養協議(全日製定向和非全日製考生),在職證明(非全日製考生,包含但不限於在職公函等);
(9)複試資格審查承諾書;
(10)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11)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擬錄取考生入學後,須提供相關材料原件由招生學院再次核驗並留存原件或複印件,所交材料不予退還。
2.經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接收學院在複試前發出的複試通知並及時關注學院複試細則等複試相關通知公告。接到複試通知的考生,方可參加複試。
3.麵試前須通過綜合比對有關數據庫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替考。
(七)複試內容
對考生全麵考查和綜合評價,既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注重學生的政治思想表現等。
複試考核包含專業綜合測試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原則上考核時間為20至30分鍾。
1.專業綜合測試
專業綜合測試形式:隨機發送專業試題並由考生在線作答;複試專家在線提問專業問題並由考生在線回答。複試小組成員根據考生表現給出得分。具體要求以各招生學院公布的複試細則相關規定為準。
測試一般包含以下基本方麵:
專業素質及專業能力方麵,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綜合素質及綜合能力方麵,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誌願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麵的情況;重點考察其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心理素質和心理健康等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主要測試考生的外語聽力和口語水平,其中外語聽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為宗旨,外語口語以考查考生實用外語表達能力為宗旨。主要由複試小組成員在線用外語提問,考生用外語回答。考核時間不超過5分鍾。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合複試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複試中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麵。
複試考核要求具體見各學院複試細則。
(八)複試成績計算及入學考試總成績
1.複試成績,滿分為200分。其中:專業綜合測試滿分15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50分。
2.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製,具體為: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1/5)×70%+(複試成績×1/2)×30%。
(九)如有必要,學院可對考生再次複試。考生在同一種學習方式(全日製或非全日製)的同一專業隻參加一次複試。
(十)網絡遠程複試工作基本流程
1.遴選複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準備複試試題、製定網絡遠程複試的操作規程、組織全流程模擬演練和全方位功能測試、組織人員進行工作要求和網上操作培訓、布置複試場地、提前做好應急預案。
2.複試前,學院要安排專人與複試考生聯係並進行係統和設備等測試,確定考生考試時間,確認考生設備、軟件、網絡、考試環境等條件達到複試要求。
3.複試前,考生應通過線上方式統一在指定係統及郵箱按要求提交複試資格審核材料,並通過唯一官方渠道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複試費(詳見複試須知)。學院複試小組秘書應在適當時間將考生在線提交的麵試材料提示或提交給複試專家組。
4.複試前,學院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和材料核驗,並通過研招辦和財務處確認複試繳費考生名單。
5.複試小組秘書在考生進入複試係統後,進行人臉識別、人證識別操作,完成身份核驗,安排考生進入麵試考場、現場記錄和錄像、協調麵試其他事宜。
6.複試時,學院應提前對複試小組成員和相關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記錄,組織相關人員有序進入複試地點。
7.複試小組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完成各環節測試,對考生進行全麵考查。
8.複試專家獨立打分並完成複試記錄有關工作。
9.複試小組秘書要在複試時按統一要求填寫《評分記錄表》和《蘇州科技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情況表》,確認後,任何人不得改動。複試結束後報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
四、錄取工作
(一)錄取程序
1.學院建議錄取名單
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和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學院工作小組分別對複試合格的第一誌願考生和調劑考生按專業或個別專業按研究方向(具體見各學院複試細則相關規定),從高分到低分分別進行排序,複試合格的第一誌願考生先錄取,如未完成招生計劃,將在複試合格的調劑考生中順批次按排序錄取。
總成績相同者,初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初試成績再相同者,最後一門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複試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錄取:
(1)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
(2)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複試成績低於120分。
(4)未達到學院規定的複試成績標準。
(5)調劑考生未確認“待錄取”。
(6)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
(7)學校認定違反考試相關法律法規。
工作小組提出建議錄取名單,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2.學校審議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建議錄取名單審核後,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公示10個工作日。
3.體檢
考慮到疫情防控要求,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醫院、體檢中心等人員密集高危險地點聚集,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並(不含非全日製)。已錄取全日製考生將在開學時參加我校組織的入學體檢;已錄取非全日製考生需在入學報到前至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並於報到時攜帶體檢報告原件上交招生學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
4.通知書發放
公示結束後,擬錄取名單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後,報教育部審批。通過審批並完備所需各項手續者,將由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放錄取通知書。
(二)其它錄取相關事宜
1.非全日製研究生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一般應適當延長基本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製研究生擬錄取前須提交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及本人三方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在職公函和相關證明材料。入學後,理論授課時間按學院要求執行,科學研究時間視需要由導師與研究生商定。非全日製研究生檔案、人事、工資、福利、戶口、醫療等關係不轉入學校,不予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獎助學金。畢業時,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頒發與全日製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學曆證書(注明學習形式)及學位證書。
2.對於擬錄取為全日製非定向就業碩士生的考生,所在單位須提供人事檔案;擬錄取為全日製定向就業碩士生的考生,不需要提供人事檔案,須提交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和本人三方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
3.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4.符合我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原則上不再同意保留入學資格。對必須保留入學資格者,在擬錄取前經學校同意,可先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當年的招生計劃。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研究生新生入學後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麵複查。複查包括全口徑照片複查、證件複查、檔案複查、資格複查、戶籍複查、特殊類加分複查,以及抽樣性的專業能力複試複查。複查工作結束後,學校將對複查不合格的學生印發有關取消入學資格正式處理文件。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複試錄取的監督和複議
(一)實行責任追究製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錄取結果全麵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複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複試錄取結果全麵負責;各招生學院工作小組(下設複試小組)、監督小組和技術小組要堅持集體把關、組長負責製的原則。所有參與複試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人員要追究責任。相關人員如有直係親屬或者利害關係人參加學校當年複試的,不得參與當年的複試錄取工作。
(二)信息公開製度
我校將在學校相關網站及時公布各專業招生計劃、複試分數線、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和各招生學院複試細則、調劑工作辦法、招生計劃預計缺額數、參加複試考生名單(包括複試專業、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初試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擬錄取專業、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三)實行複議製度
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複議。複議結果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四)實行監督檢查製度
學校紀委辦要對複試工作進行全麵、有效監督。複試期間,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各招生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各招生學院監督小組負責對本院的複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
0512-68093182(研究生院)、yzb@mail.usts.edu.cn;
0512-69379060(紀委辦)、jcc@mail.usts.edu.cn。
各招生學院監督小組的谘詢電話、電子信箱要在複試細則中公布。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高新區(虎丘區)學府路99號,郵編:215009。
六、其他
學校紀委辦負責監督檢查本校在招生工作中對國家招生政策、法規、製度和紀律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對招生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黨委宣傳部、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學生處、財務處、保衛處、後勤服務總公司等相關職能部門協助做好研究生複試工作,確保學校招生複試各項工作安全、順利進行。
如果上級主管部門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調整,按照上級最新要求執行。本辦法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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