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報送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前身為創辦於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業學堂,是一所具有百年辦學曆史、商科特色顯著的公辦全日製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歸隸於浙江省交通集團,是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雙高學校建設單位、全國首批現代學徒製試點院校、國家首批示範性職教集團、浙江省首批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浙江省首批優質高職院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學校還獲得“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新媒體優秀院校50強”、“高職院校創新創業示範校50強”、高職院校“雙師”比例100強、“高職院校思想政治工作創新示範案例50強”、“全國普通高校學科競賽評估高職50強”以及“專利獲得數量全國高職院校30強”等榮譽稱號。學校連續5年榮獲浙江省普通高校教學工作及業績考核A等;畢業生職業發展狀況及人才培養質量調查位居全省第七。
第三條 學校全稱: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並以此校名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教育部學信網注冊備案。學校國標碼:12865,浙江省招生代碼:0046,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辦學層次:高職專科,辦學性質:公辦,占地麵積596畝,建築麵積24萬平方米,分濱江和德勝兩個校區,全日製在校生數:13000餘人,校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第四條 學校深入推進“人才強校”戰略,師資隊伍素質和層次不斷提高,形成一支國家級教學團隊、省級教學名師領銜,師德高尚、學識淵博、技藝精湛、結構合理的雙師隊伍。現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3個,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享受國務院政府津貼專家2人,二級教授4人,省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1人,省級教學名師4人,省151人才7人,省級專業帶頭人26人;全國優秀教師1人、全國模範教師1人、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個人1人,浙江省教育年度十大新聞人物1人,浙江教育十大年度影響力人物1人,最受師生喜愛的書記提名獎2人,浙江省最美教師提名獎1人;高級職稱教師比例達42.5%,雙師教師比例達87.68%。學校現有省級示範院校重點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9個,省級優勢專業5個,高等職業教育創新發展行動計劃認定骨幹專業7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2021年麵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提前招生300名;麵向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提前招生150名,共計450名。具體安排如下表:
2021年提前招生計劃表
說明:餐飲類(包含西餐工藝、餐飲管理)按專業類招生,學生入學第一學期末分專業學習。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條 報考條件。符合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並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皆為B等及以上。
4.普高招生考生須提供學考成績、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須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查不到成績的考生不得報考。
5.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報考餐飲類、烹調工藝與營養專業考生要求體檢肝功能陰性(正常),請自行提交相關體檢證明(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
第七條 網絡報名。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願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資格審核、在線遞交材料(隻針對申請素質特長賦分考生)方式進行。考生在3月29日17點之前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網,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
第八條 報名資格審核。學校按報考條件逐個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專業(跨科類填報的一律無效)。招生報名係統內已審核通過的考生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第九條 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費。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完成網上確認,並繳納報名費140元/人。考生確認報考繳費後,所繳報名費概不退還,具體繳費方式在我校招生網上另行通知。網上確認和繳費缺一不可,否則考生報名無效,無法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條 素質特長項申請。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於3月29日17點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在線填寫“素質特長項賦分申請表”,同時上傳獲獎證書電子原件等證明材料(文件格式為jpg,大小控製在2MB以內,確保圖片清晰、可辨認),逾期不再受理。
凡在高中階段獲得以下獎勵,可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
以上賦分為個人項目,其他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賦分隻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但賦分最高分值累計不超過20分。素質特長項目賦分需經相關部門認定,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後有效。
第五章 普高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一條 普高招生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普高招生考生總成績T構成:T=W+S;W:文化成績 (滿分100),S: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賦分20分),滿分200分。
2.普高招生考生根據中學學考成績折算文化成績W,中學所有學考科目均計分。中學學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注:①高中學考成績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外省轉入浙江的考生,我校僅認可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定的學考成績);②往屆生技術科目成績包含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取兩科等第折算後的平均分。
3.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普高招生考生根據中學學考折算成績,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的6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取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
4.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以麵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測試前在本校招生網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
第六章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招生測試
第十二條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報考測試成績構成及綜合素質測試:
1.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成績T構成:T=W+S;W: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S: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含素質特長項20分),滿分200分。
2.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根據考生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W,按照招生計劃數的600%劃定分數線,上線考生參加我校的綜合素質測試(末尾同分考生均入圍綜合素質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的方式、內容及評分:以麵試、操作考試或閉卷筆試等形式進行。測試前在本校招生網另行發布《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試實施方案》。
4.浙江省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采用方式。劃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時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的技能操作成績為準(烹飪類采用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最終錄取成績采用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係統中理論知識和技能操作總成績折算而成。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確定擬錄取、備錄比例。根據考生總成績T,分科類按各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成績T確定各專業計劃數300%的備錄取考生名單。
如某專業擬錄取人數少於或等於該專業招生計劃數時,則按照實際測試人數的90%確定擬錄取名單(保留整數,遇小數進1),不再設置備錄考生。
屆時擬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服務平台查詢本人所報考的院校(專業)錄取情況,確認是否被我校錄取。
如有考生放棄擬錄取,則相應名額備錄取考生根據總成績順序依次轉為擬錄取。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後需登錄服務平台確認錄取。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輪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 若某一專業同類別錄取最低總成績T相同時,普高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文化成績、文化成績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文化成績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思想政治、曆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錄取;單獨考試招生考生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綜合素質測試分數,職業技能考試操作成績、職業技能考試理論成績進行排序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我校不限製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考生進校後,所有專業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其中中外合作專業:電子商務(中美合作)、市場營銷(中法合作)及物流管理(中美合作)專業采用英漢雙語教學。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六條 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信息網和浙江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
第十七條 公示結束後,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高考和單獨考試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我校負責考生未錄取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
第八章 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第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學校嚴格遵守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公開、公平、公正地開展各項測試與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過程監督,並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監督電話:0571-58108041、58108032。
第十九條 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均須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素質特長項申請,如有各類弄虛作假行為,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之規定進行處理,即: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素質特長項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嚴格執行《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於規範和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浙價費〔2014〕240號和浙價費〔2016〕209號)的標準和有關規定,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高考錄取的高職生相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製度和困難學生資助製度。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了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建立了大學新生“綠色通道”製度。
第二十四條 提前招生的學生,進校學習後,可以申請轉專業(單獨考試招生考生隻能在大類範圍內轉,普高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生僅限在中外合作項目的專業之間轉),具體操作根據學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470號
郵編:310053
學校官網:www.zjbc.edu.cn
招生信息網:www.zjbc.edu.cn/zs
招生官方微信:浙江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zjbczs)
招生熱線:0571-58108888、58108080
2021年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一)3月29日17點前,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網絡報名。
(二)3月29日17點前,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考生登錄招生信息網(www.zjbc.edu.cn/zs)在線遞交材料(填寫賦分申請表、自行上傳獲獎證書原件)。
(三)4月3日前,公布綜合素質測試入圍考生名單。
(四)4月6-13日,考生網上確認和繳納報名費。
(五)4月15日前,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素質特長項賦分名單,並公示。
(六)4月17日,綜合素質測試。
(七)5月5日,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議各專業擬錄取、備錄取(含順序號)和未錄取名單,並公布錄取情況。
(八)5月7日,學校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遞交至服務平台。
(九)5月9日,考生登錄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確認。
(十)5月10-14日,每日更新備錄考生是否轉為遞補擬錄狀態,備錄取考生根據進程選擇確認。
(十一)5月16日,網上錄取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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