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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1-03-02 1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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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製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製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全日製公辦普通高等院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示範性高職院校、浙江省優質高職院校。

  第三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曆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以就業為導向,致力於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是一所特色鮮明的高等職業技術院校。

  第五條 校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站前大道2685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郵政編碼:312000。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學校2021年麵向浙江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招生考生)安排高職提前招生計劃294人,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表

  注:1、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具體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2、以上為去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21年具體收費根據當年省物價部門批複為準。

第四章 報名及資格審核

  第七條 麵向浙江省生源,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並已辦理當年高考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均可報考我校:

  (一)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需取得浙江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對於報考我校的考生,學業水平等第為E的不得超過2個。

  (三)需取得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第結果,且終評等第要求B等第及以上。

  第八條 采用網絡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考生報名

  凡符合我校高職提前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通過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進行網絡報名,每位考生限報1個專業誌願。

  報名時間:3月15日08:30—4月6日08:30。

  報名提交後專業誌願不得更改,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後考生自行登陸係統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

  (二)公布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名單分數線(以下簡稱“分數線”)

  1、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曆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學考等第折算成滿分100分,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3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300%,則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名單。

  2、高中學考等第以我校公布入圍分數線前“服務平台”提供的數據為準,具體各專業入圍分數線將於4月12日在我院招生網公布,同時公布入圍考生名單,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繳費: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名單的考生需繳報考費140元/人,采用網絡繳費方式。

  4月12日—4月15日16:00前通過我校招生網,按繳費公告要求統一進行網上繳費。

  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考試考場編排以報名資格審核通過且繳費為依據,未繳報考費的考生不能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考試,考生所繳報考費一概不退。

第五章 計分辦法及綜合素質測評

  第九條 計分辦法

  1、總成績200分=高中學考成績折合成滿分100分+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素質特長項計分滿分20分)。

  高中學考成績折合分由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曆史、化學、生物、地理、技術10門科目等第換算而成,換算關係如下表:

  注: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提供的最新數據為準。

  第十條 素質特長項計分要求

  如需申請素質特長項計分的考生於4月12-15日做好以下工作:

  1、在學院招生網上下載打印《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表》(加蓋考生畢業學校公章)

  2、登陸網址或掃二維碼登陸素質特長計分申請係統填報申請。(http://zjipc-zjgyzyjsxy.mikecrm.com/Yon2rXZ)

  3、2021年4月18日8:00-11:00將《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表》原件、證明材料原件交學院工作人員複核。

  4、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第十一條 綜合素質測評要求

  1、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名單的考生,於2021年4月16日開始登陸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官網打印準考證,按照準考證上時間要求到校熟悉場地並參加測評,測評當天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2、綜合素質測評的形式、內容、評分規則等,詳見學院招生網《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素質測評實施細則》。

  (1)綜合素質測評形式為麵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素質特長項計分申請最高不超過20分。麵試考察內容包括人文素養、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專業潛質與職業傾向、其他與專業學習相關的能力等。

  (2)素質特長計分項目表如下: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素質特長計分項目表

  3、綜合素質測評時間與地點

  時間:4月18日(周日)12:00-16:30。

  地點: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梅山校區)內。

  第十二條 成績查詢與複核

  4月23日08:30起開放成績查詢,考生可以登錄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進行查詢。有疑問的考生可在4月26日8:30—16:30到學校教務處提交核分申請表,由學校教務處和紀檢監察部門共同核查考生分數。

第六章 體檢

  第十三條 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第十四條 學生入學後進行身體複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複檢不合格的學生作退學處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要求,實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製,按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能滿足專業要求。

  第十七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八條 如某專業報考人數少於或等於相應招生計劃數,則按照報考人數的90%執行該專業高職提前招生計劃數,不再設置備錄,如遇小數點按“四舍五入”原則執行。

  第十九條 確定擬錄取名單。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1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

  第二十條 確定備錄名單。

  1、根據各專業的招生計劃200%的比例,按總分從高到低劃定備錄名單。

  2、實行一檔多投的錄取方法將出現考生放棄錄取情況,對於因考生放棄而產生的缺額計劃,學校將在備錄考生中依次擇優遞補錄取。

  第二十一條 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總分及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後擇優錄取,直到額滿為止。

  第二十二條 當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評成績、高中學考10門科目總成績、學考單科成績、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其中,學考的單科順序排列:數學、語文、英語、技術、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曆史、地理;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單項等第排序: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若仍同分,可根據考生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 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擬錄取、備錄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布,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工作進程上傳“服務平台”。

  第二十四條 擬錄取考生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選擇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狀態後方可登陸服務平台進行錄取選擇。學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正式錄取名單,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我校對錄取名單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台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公示結束後,將錄取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後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高職提前招生已錄取考生不再參加當年後續各類普通高校招生;未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八章 實施進程安排

  第二十六條 進程安排如下:

  備注: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九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七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 招生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二十九條 采用全封閉形式,相關部門和涉密人員簽訂保密責任書,考試現場實行手機信號屏蔽,利益相關人員實行回避原則。

  第三十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素質測評形式為麵試的,考評專家、考生及考場以抽簽形式隨機匹配,全程錄像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

  第三十一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的處理。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二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學院紀委監督電話:0575-88009038、88009010 E-mail:zjipcjw@163.com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四條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本校錄取的參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五條 考生填報的所有信息均有可能作為高職提前招生考試信息發布以及錄取通知書郵寄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考生確保準確、暢通。

  第三十六條 聯係方式

  聯係地址:紹興市曲屯路151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梅山校區);郵政編碼:312000

  招生谘詢: 電話(0575)88009064 / 88009128 / 88009063(傳真)88009130 / 88009125 / 88009123

  考務谘詢:電話(0575)88009091/88009098

  學校網址:http://www.zjipc.com

  微信訂閱號: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八條 本章程由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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