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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
2017-02-06 09:59:00
杭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概況

  1.高等學校全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部委碼:12872

  2.校址:杭州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 郵政編碼:310018

  3.學校網址:http://www.hzvtc.edu.cn

  4.辦學類型:公辦

  5.辦學層次:普通高職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二條 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建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學校紀委書記和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職能部門和有招生專業的二級學院負責人為成員。主要職責是:全麵負責學校提前招生工作,製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擬定實施方案,決定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辦公室。成員由學校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人、相關職能部門和招生專業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根據提前招生方案和實施細則開展各項提前招生工作。

  (三)學校將分專業成立提前招生考核專家組。成員由相關二級學院領導及校內外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確定提前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內容,負責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測試,提供測試結果。

  (四)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為提前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提前招生全程監督,接受考生舉報並負責查實。提前招生工作實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製度。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三條 招生專業與計劃

  2017年,學校設置提前招生專業13個,總計劃535人,其中6個專業麵向中職招生,7個專業麵向普高招生,具體計劃數、招生對象與收費標準等情況詳見下表。

第四章 報名

  第四條 報考條件

  符合2017年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並已辦理高考或高職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專業,各專業折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對應科目成績必須都在C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學考成績需經省考試院認定後予以認可)。

  4.對於應屆畢業普通高中畢業生要求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必須都在B等及以上。

  5.服裝設計與工藝(時裝零售與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報考要求:身體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肢體健全,無色盲(或色弱),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6. 藝術設計(紡織裝飾藝術設計)、動漫設計和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生產技術(生物製藥)專業報考要求:無色盲(或色弱)

  上述條件需在報名資格確認時提交學校證明材料。報名資格確認時同時需提供《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

  7. 普高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科目及折算比例

  第五條 報名方式

  1.網上信息輸入

  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zs.hzvtc.edu.cn)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了解有關招生政策,並於3月27日16時前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打印《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凡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隻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

  2. 網上繳費。學校在根據考生網上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審核後,考生在網上繳納考試報名費,考試報名費110元。

  3.現場信息確認和補繳費(領取發票)

  4月14日8:00-16:00時到我校“信息確認”現場,確認本人報名信息,辦理報名資格審查,交驗有關材料並上交複印件。現場確認和補繳費(領取發票)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

  現場確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並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A4紙標準,裝訂時將以下材料名稱的清單作為材料首頁,不需另製封麵。

  (1)杭州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提前招生報名表(按要求打印或粘貼照片)。

  (2)身份證複印件1份。

  (3)高考報名證複印件1份。

  (4)普通高中生提交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高中會考證書)複印件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中職生提交全省統考的職業技能成績複印件1份(須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備注:身份證、《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高中會考證書或職業技能成績等要交驗原件。

  4.注意事項: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試報名費恕不退還。  

  第六條 報名時間、地點與谘詢

  1.網報時間:2017年3月11日至3月27日16時。

  2.報名地點: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行政樓333室),郵編310018。

  3.報名谘詢

  (1)學校教務處負責接待及解答“提前招生”有關事宜。

  (2)點擊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網址:http://zs.hzvtc.edu.cn)。

  (3)谘詢電話:0571-56700035。

  4.來校線路

  如考生自行乘車來校,可在黃龍體育中心、杭州大廈、公交總公司等站點乘坐快速公交B1線在“學源街文澤路口”站下車,向前300米,即到學校南大門;也可乘B支4線到“下沙高教文溯站”下車,向前左拐300米,即到學校南大門;也可乘坐地鐵一號線在“文澤路”站點下車,出地鐵口後沿文澤路向北步行約1000米,到學源街右轉200米,即到學校南大門。如自備車來校,請詳見招生網指示圖。

第五章 考試

  第七條 考試時間:2017年4月15日

  第八條 考試(測試)方式與評分

  由學校自主命題和組織綜合素質測試,中職生采用文化課考試,普通高中生采用職業技能綜合測試:

  1.文化課考試

  (1)考試內容:綜合卷。

  (2)考試形式:筆試。

  2.職業技能綜合測試

  (1)測試內容:考核學生的能力素質和專業學習的適應性。

  (2)測試形式:麵試、動手能力、上機測試等。

  (3)測試方式:由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若幹個考評組,考評組一般由5位考評人員(設組長1名)和若幹工作人員組成,按照實施細則製定的考評方法進行測試。學校紀檢監察室實施全程監督。

  3.考(測)試評分

  招收普高畢業生各專業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

  普高畢業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科目成績具體換算表如下:

  招收中職畢業生各專業考生的職業技能成績折合計算滿分200分(機械類職業技能成績、服裝類職業技能成績、汽車類職業技能成績、旅遊類職業技能成績及工藝美術類職業技能成績各乘以2/3後計總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含文化課測試滿分180分及素質特長項得分20分)。

  4.素質特長項得分條件

  凡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者,可申請素質特長項得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得分條件的,同類項得分隻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得分,但累計得分值不超過20分。申請素質特長項得分的考生須填寫《素質特長項得分申請表》(學校招生網下載)且須提供原始證明材料及複印件。提交申請表截止時間為:2017年4月14日16:00。考生申請素質特長項得分須經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第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方式名單確定

  招收普高畢業生專業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需專業科目成績換算分值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綜合素質測試以麵試、動手能力、上機測試等形式進行。學業水平測試換算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

  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根據技能操作成績按招生計劃的300%比例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名單,綜合素質測試按照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大綱的要求命題,以筆試的形式進行。技能操作成績同分情況下,全部進入綜合素質測試。

第六章 錄取

  第十條 錄取規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

  2.招收普高畢業生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考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後按照招生計劃50%比例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3.招收中職畢業生根據職業技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劃定擬錄取名單,之後按照招生計劃50%比例劃定備錄考生名單。

  4.招收普高畢業生各專業考生的錄取,以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所需科目成績換算分值、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總分折算方式:總分(滿分為400分)= 高中會考折合成績(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200)。

  5.招收中職畢業生各專業考生的錄取,以職業技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兩項合計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總分折算方式:總分(滿分為400分)=職業技能成績滿分200分+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文化課測試成績滿分為180加素質特長項滿分20分)。

  6.招收普高畢業生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普通高中學考(會考)折合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高中階段具有與報考專業相關選修課程或選修課程成績為優良的,在同分情況下優先錄取。

  7.招收中職畢業生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職業技能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根據分數高低予以排序確定錄取情況。

  8.若某個專業參加考試人數低於計劃數的120%(含)時,該專業按不高於參加考試人數的70%(含)比例進行擇優錄取。

  9.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後,在5月7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台(以下簡稱服務平台)。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我校隻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10.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院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11. 錄取工作在5月底完成。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高職單考單招,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及高職單考單招。  

  第十一條 實施進程安排

  (一)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方案報批工作,2月20日前向考生公布提前招生方案。

  (二)2017年3月11日—3月27日16時,網上報名。

  (三)2017年3月31日,公布進入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四)2017年4月1日—4月8日,網上繳費。

  (五)2017年4月14日,現場確認,領取準考證。

  (六)2017年4月15日,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七)2017年5月5日前,公布“擬錄取”、“備錄”及“未錄取”考生名單(根據省考試院技能理論考成績公布適當調整)。

  (八)2017年5月7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台。

  (九)2017年5月9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2017年5月10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一)2017年5月11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後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二)2017年5月12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考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並提交至服務平台。

  (十三)2017年5月13日8:30—17:30,考生登陸服務平台查看錄取結果。遞補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四)2017年5月14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十五)結束網上錄取。

  (十六)2017年5月17日—30日,公示錄取名單。

  (十七)2017年5月31日,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第十二條 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服裝設計與工藝(時裝零售與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報考要求:身體健康,身材勻稱,五官端正,肢體健全,無色盲(色弱),女生身高1.55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藝術設計(紡織裝飾藝術設計)、動漫設計和精細化工技術、食品營養與檢測、藥品生產技術專業報考要求:無色盲(或色弱)。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十四條 提前招生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製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提前招生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參與提前招生工作人員的違規處理遵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並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六條 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並參加相應測試。根據教育部36號令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校將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曆證書無效並予以收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十七條 考生參加綜合素質測試及文化課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第十八條 其它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紀檢監察電話:(0571)56700016、56700017。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條 頒發學曆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修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準予畢業,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頒發普通高等教育高職畢業證書。

  第二十條 獎助學金

  國家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8000元/年;國家勵誌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5000元/年;國家一等助學金獲得者,每人4000元/年;國家二等助學金獲得者,每人2500元/年;下沙慈善總會金秋助學獎學金獲得者,獎勵每人1500元/年;同時還設有康恩貝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單項獎、學生特別獎等。

  第二十一條 勤工助學

  學校設有固定勤工助學崗位近500個。

  第二十二條 助學貸款

  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貸款金額最高8000元/人·年。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17年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提前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杭州職業技術學院專業建設指導處(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谘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谘詢電話(傳真):(0571)56700035

  谘詢地點: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源街68號杭州職業技術學院教務處(乘車路線:地鐵一號線文澤路站、B1線、B支4線)

  網址:http://zs.hzvtc.edu.cn

  谘詢QQ:800028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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