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考申論熱點:視音頻記錄讓規範執法“看得見”
http://gongwuyuan.eol.cn來源:中公教育 作者: 2016-11-14 大中小
2016年9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提出構建完備的執法製度體係、規範的執法辦案體係、係統的執法管理體係、實戰的執法培訓體係、有力的執法保障體係,實現執法隊伍專業化、執法行為標準化、執法管理係統化、執法流程信息化。尤其備受輿論關注的是,在深化執法信息化建設方麵,《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執法全流程記錄機製,全麵推行現場執法活動視音頻記錄製度。
兩個多月前,公安部印發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已正式實施。該規定明確各級公安機關在接受群眾報警、當場盤問檢查等6種現場執法活動中,應當進行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
[綜合分析]
強調現場執法活動視音頻記錄,其實質就是強調警方應在作為客觀見證的鏡頭監督下進行執法。這一要求的背景,除了視音頻技術的發展,讓輕便式的執法記錄儀日益普及之外,更重要的還在於民眾的權利意識不斷提升,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執法對象不但要求結果正義,更期待看到程序正義。當警方和執法對象在正義的實現上產生分歧時,證據就成了說明對方的最有效工具。這些年來,我們常見執法對象和圍觀者對警方的執法活動舉起手機,這並不是因為民眾對執法者的顏值感興趣,而更多是對警方執法的正當性與合法性感興趣。
民眾用鏡頭圍觀執法活動,並通過在網絡上傳播音視頻內容來揭露執法不當,在全媒體時代已成了常見的監督形式。網絡傳播具有放大效應,也許這些執法不當隻是所有警方執法活動中的少數,但被網絡放大的警方醜聞,事實上使得警方的執法難度在上升。或者說,民眾對警方執法的期待相應在提高。對一起有爭議的警方執法事件,如果警方拿不出對執法者有利的證據,民眾就很可能在“刻板印象”的引導下,給警方貼上有過錯的標簽。
強調現場執法活動視音頻記錄,既是警方作為紀律部隊的程序要求,又是警方作為網絡輿情事件弱勢方的自我保障。憑借國家權力來強迫執法對象接受警方的判斷,已越來越不可能。結果公正和程序公正有各自獨立的價值,作為警方,也得讓正義以民眾看得見的方式實現。
[參考對策]
中公教育總結,執法記錄儀是最方便易用的視音頻記錄工具。這些年,它不斷被公安部和更高的國家機關所推行,眼下的關鍵,在於切實的執行。
高層對此規範性文件不斷,絕大多數的執法問題卻發生在基層,確保這些初衷良好的製度能夠在自上而下的傳遞中不走樣,還需要督查和責任機製的配套跟進。
免責聲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的所有文字、圖片和音視頻稿件,版權均屬本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發表。已經本站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時必須注明“稿件來源:beplay2網頁登錄”,違者本站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來源為其他媒體的文/圖等稿件均為轉載稿,本站轉載出於非商業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並不意味著讚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聯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