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本年度《關於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章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積極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諸育發展水平,擇優選拔錄取新生。
第三條 學校是國家“211工程”、教育部“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建設項目資助的全國重點大學。學校中文名稱:中國地質大學(武漢),簡稱:地大。英文名稱: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縮寫:CUG。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國標代碼:10491。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魯磨路388號。郵政編碼:430074。學校網址:http://www.cug.edu.cn。
第四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類型有:普通文理科、自主招生、藝術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國家專項、農村單獨招生、國防生、定向生、保送生、第二學士學位等。
第五條 本校培養的普通本科畢業生頒發學曆證書的校名均為中國地質大學(武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招生工作將全麵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學生工作、教學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校領導為副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麵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職責是研究、製訂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等,並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同時,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員會,吸納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參加,負責研究、審議招生政策和製度,監督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是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決策谘詢、民主管理和監督機構。
第七條 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部),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及學校招生政策和製度,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招生監察辦公室設在監察處,其主要職責是對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行全麵、全過程監督。
第八條 各學院(課部)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協助學校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計劃編報、招生宣傳、自主招生以及小科類招考等工作。學院(課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小組沒有獨立對外招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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