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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2022年分類考試招生章程
2022-03-02 14:25:00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確保我校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20號)等有關政策及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高等職業教育貫通培養項目轉段招生除外)。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5036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學習形式:全日製

  第八條 辦學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76(郵編:401331

  第九條 主管單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第十條 學校概況:

  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是由重慶市政府舉辦、重慶市教委主管、市教委與市經信委共建的全日製普通高等院校。學校始建於1965年,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占地1371畝,固定資產10.64億元,校舍62.46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62億元,全日製在校生25449人,館藏圖書166萬冊。

  學校建有人工智能與大數據學院、電子與物聯網學院、通信工程學院、智能製造與汽車學院、財經管理學院、數字媒體學院、建築與材料學院、智慧健康學院8個(專業)實體性學院以及通識教育與國際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與國防教學部3個(育人)功能性學院。學校主持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3個,主編國家規劃教材65部,建成國家級重點(骨幹)專業18個、國家級精品在線開放(資源共享)課程11門、國家級實訓基地13個。

  第三章  招生對象、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已參加重慶市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報名,取得報名資格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含具有同等學力者)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十 招生計劃:各批次、各類別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和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公布的為準,考生可在我校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或《2022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計劃及填報誌願指南》查閱。

  第十 收費標準:各專業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各專業具體收費標準在我校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和《新生入學須知》上進行公布。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四章  報名、考試、填報誌願及錄取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按照重慶市教育考試院2022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相關安排執行。

  第十五條 考試安排:考生需按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安排參加相應考試。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2022年重慶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統考成績。免試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20號)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成績公布:考生可通過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門戶網(www.cqksy.cn)、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考試成績和各類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具體時間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並公布)。

  第十七條 填報誌願:誌願填報采用網上填報方式,安排在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公布後進行(具體時間、填報方式等相關事項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確定並公布)。如遇錄取時計劃未滿額,我校參加重慶市2022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誌願征集工作。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我校嚴格遵循我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和“一檔多投”的投檔、錄取規則。具體政策及模式按《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渝教招發〔202120號)公布的執行。除我市統一要求外,我校在錄取過程中還將按照以下原則實施錄取:

  1.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2.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製外語語種,入學後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3.錄取體檢標準:我校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製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4.我校部分專業實行專業類招生,專業類招收的學生入學一學年後按我校相關規定執行專業分流。

  第十九條 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網站(www.cqksy.cn)或重慶招考信息網(www.cqzk.com.cn)查詢錄取信息。我校錄取結束後在招生網(https://oacd.cqcet.edu.cn/)上公布各批次、各類別、各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

  第五章  入學、資助政策與學曆證書

  第二十條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2年重慶市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後,不再參加重慶市2022年統一高考。在校就讀期間與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其中,專本貫通分段培養項目在校期間不得休學、轉學、轉專業,轉段考核合格後方可升入對應本科院校的對應本科專業)。

  二十一 入學安排:考生被我校錄取後,由我校於20227月寄發錄取通知書。考生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複查,對複查不合格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二十二 資助政策:我校按照國家相關資助政策規定,設有完善的獎助貸資助體係,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可向我校申請辦理。主要有:

  1.學校成立助學貸款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國家助學貸款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學工部,具體負責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對象為我校具有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製在讀大專生。

  2.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人每年8000元,國家勵誌獎學金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分為三等,一等每生每年4300元,占享受國家助學金學生的20%;二等每生每年3300元,占享受國家助學金學生的50%;三等每生每年2300元,占享受國家助學金學生的30%。實際發放獎助學金金額以當年市財政局、市教委下達的預算為準。

  3.學校獎學金:學年獎學金(300-1000元每人);單項獎學金(150-3000元每次)。除此之外,學校設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及資助辦法、學生特殊困難補助實施辦法(試行)、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具體參見學生手冊。

  二十三 學曆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製普通高等教育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其他

  二十四 重要聲明: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相關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就業處聯係,否則出現任何後果,我校概不負責。

  二十五 聯係方式:

  1.監督申訴:

  監督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紀委辦公室、監察辦公室

  監督電話:023-65928060

  2.招生服務:

  學校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大學城東路76(郵編:401331

  招生部門: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招生電話:023-65928125/8126/8127/8128

  學校網址:https://www.cqcet.edu.cn/

  招生網址:https://oacd.cqcet.edu.cn/

  電子郵件:35701485@qq.com

  第二十 本招生章程由重慶電子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若有與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主管部門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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